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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的质量比民主的形式更重要

政治学人 2020-02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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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:

欧树军,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。

  无论是福山还是亨廷顿,都无法为人类文明的交流互鉴提供可靠的政治秩序。一个国家究竟是走向政治秩序还是政治衰败,重要的不是民主的形式,而是民主的质量。

  在民主理论中,统治的问题至关重要,可以从谁统治及其如何统治、统治的水平这两个维度来讨论民主理论的演变。无论在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那里,民主都不是一种可取的好政体。

  柏拉图的政体理论制造了一个“高贵的谎言”,把政体与人的品质对应起来,其中民主制是寡头制衰变的产物。多数人的统治意味着无产平民的统治,他们在追求财富、权力和智慧的道路上,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,从“极端的平等”走向“极端的奴役”,所以民主制是不好的政体或者最不正当的政体。

  在亚里士多德的六分法政体理论中,民主制仍然是劣等政体。波利比乌斯在观察罗马帝国的政体时,把民主制从一个坏政体变成了一个好政体,并把它作为混合政制的一部分。

  由于民主史上的断裂,这个转化仍然只是理论上的,实践上的转化是非常晚近的18世纪末19世纪初才发生的。无论是现代民主还是古代雅典民主都可以说是革命的产物,只有革命才有可能迅速向过去被排斥、被边缘化的社会阶层开放政治体系。如果没有彻底的社会革命,仅有更迭上层统治者的政治革命,一个国家更可能走向政治衰败而不是获得政治秩序。

  现代民主理论家与柏拉图、亚里士多德一样,都认为民主必然走向“多数的暴政”。为了防止出现这种后果,人民被设定为不能在政治过程中出场的“集体人格”。在“宪政民主”理论中,宪法恰恰就是统治集团巩固自身利益确保人民无法出场的工具,宪法成了民主的边界,共和成为民主的约束,人民的统治必须转化为代表的统治,通过选举竞争、政党竞争产生代表,并由其代行统治。但是,这个逻辑链条一旦断裂,如果代表性遭遇危机,如果官职与议席变成了“代表的财产”,代表的统治就很容易变成权贵的统治,政治衰败也就难以避免。

  那么,如何避免代议制民主走向政治衰败?当代政治理论家们主要有两种思路,第一种思路围绕谁统治及其如何统治形成,这个思路关心的是民主作为一种政府形式的优劣好坏。然而,如果政治衰败很难避免,民主制就不再具有无可置疑的自然正当性。如果民主制无法维持,那么仅仅讨论谁统治及其如何统治就无法解释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。

  美国学者亨廷顿把统治水平与民主质量关联起来,提示了另外一种思考线索。他把政治变化作为自变量,把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、社会发展分离开来,指出二战后直至20世纪70年代发展经济学与发展政治学呈现出相反的发展方向,前者是从财富的积聚转向分配,后者是从分配权力以实现民主转向为了实现政治秩序而集中权力,无论这个秩序是不是民主的。民主的实现程度不仅受各种结构、文化、能动者以及国际因素的影响,而且较大地受制于其他目标的实现程度。对于发达国家而言,民主的危机恰恰在于统治能力的下降,而统治能力正是统治水平的决定因素。

美国学者福山把政治秩序的重心放在国家、法治、责任制政府这三项政治制度上。在亨廷顿那里,决定统治水平的政治制度更加丰富,包括高效的官僚机构、组织完善的政党、民众普遍参与公共事务、文官有效控制军人、政府广泛干预经济、有效的政治继承更迭与控制政治冲突的程序规则、便于征税征兵的公民服从等。

  福山讨论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并不是为了抛弃其“历史终结论”,而是仍然坚持对于非西方国家而言,走向西方式的现代化是唯一的选择。然而,现代化并不等于西方化,因为英国、西欧、北欧尤其是美国的现代化是独特的而非普遍的。换言之,不同的文化族群应该探寻自身的美好社会,西方发达社会的理想形态并不适用于现代伊斯兰社会、非洲社会、儒家社会或者印度教社会,它们需要探寻属于自己的美好社会。亨廷顿的“文明冲突论”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,把不同文明之间的差异夸大为根本对立,否定了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可能性。无论是福山还是亨廷顿,都无法为人类文明的交流互鉴提供可靠的政治秩序。

  民主理论的第一条主线从民主统治的形式出发,结果发现仅有民主无法走向政治秩序。因此,民主理论的第二条主线从民主统治的水平出发,充分重视混合政制所混合的社会阶级和政治制度各自的复杂性,进而强调不同的文明族群有必要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政治、经济、社会与文化因素的发展模式。因此,一个国家究竟是走向政治秩序还是政治衰败,重要的不是民主的形式,而是民主的质量。

 原发期刊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

本期编辑:吉先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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